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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居山陵园客户服务须知

来源:殡葬资讯 / 时间:2026-10-16

龙居山陵园客户服务须知


为进一步规范重庆龙居山陵园服务管理工作,提升服务质量,切实保障丧属合法权益,营造规范、有序、文明的园区服务环境,特制定本客户服务须知,所有入园客户须严格遵守。

一、墓位认购流程
客户前来龙居山陵园选购墓位时,由园区工作人员详细介绍墓位区位、规格、服务及相关收费标准。客户确认选定墓位后,填写墓位认购单,凭有效认购单据前往陵园收银台缴纳墓位款项,完成认购登记流程。

二、付款及合同签订规则
凡在本陵园认购墓位的客户,需缴纳不低于墓位总价10%的认购定金。剩余尾款须在预订之日起7日内全额缴清。
若客户逾期未结清尾款,视为自动放弃该墓位认购资格,陵园有权对该墓位另行对外销售,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与后果,均由客户自行承担。客户全额缴清所有款项后,方可与陵园签订《墓穴位使用权认购合同书》。

三、退墓与调墓规定
客户认购墓位后,如需办理退墓、调换墓位手续,陵园将按照该墓位合同约定统一收取手续服务费,按园区既定流程办理相关变更、退费业务。

四、墓碑刻字办理要求
客户办理墓碑刻字业务,需携带《墓穴位使用权认购合同书》、《购墓发票》,提前10个工作日到陵园营业大厅提交申请、办理手续。
碑文内容委托书须由客户本人如实、完整填写,客户需仔细核对碑文文字、落款、日期等全部内容,确认无错字、漏字、错漏信息后签字确认。碑文正式制作完成后,如因客户填写、核对疏忽产生文字差错,所有问题及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。

五、骨灰安葬办理规范
客户办理骨灰安葬手续,需本人携带认购人身份证原件、购墓发票、墓穴位使用权认购合同书、火化证、骨灰寄存证、碑文委托书及陵园出具的各类有效单据,前往陵园营业室审核办理。
本陵园统一收取200元/具骨灰落葬服务费,安葬所需各类配套用品均由客户自行准备、自行提供。

六、墓穴证办理说明
客户完成骨灰落葬手续当日,可在陵园营业大厅统一办理墓穴证,证件办理以实际落葬登记信息为准。

七、园区文明管理规定
园区内严禁开展各类封建迷信活动;严格禁止在指定祭祀区域以外的公共区域燃放鞭炮、焚烧纸钱香烛。凡违反园区管理规定者,陵园将依据相关管理条例及规定严肃处理。

八、附属设施责任说明
客户自行在墓位加装的各类附属设施(含石狮子、石花瓶、香炉、摆件等),均由客户自行管护。陵园不承担附属设施的保管责任,设施出现遗失、破损、损坏等情况,产生的维修、更换、补办等所有费用,均由客户自行承担。

九、附则
本须知所有条款,敬请广大客户理解、支持并积极配合遵守,共同维护龙居山陵园整洁、肃穆、规范的园区环境。

重庆龙居山陵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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